2017年8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通知里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目标、试点地区选择、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等进行说明。通知明确指出,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试点地区应加快制定现货市场方案和运营规则、建设技术支持系统,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同时也要积极推动与电力现货市场相适应的电力中长期交易。